2013年4月23日 星期二

用合併報表分析償債能力是錯誤的

From: weyzhiro
發表於 2012-10-27 02:56

最近合併報表現金約1.5億,短期借款約1.9億,
應該可以周轉過去…


From: mikeon
發表於 2012-10-27 18:23

早上看到這一段分析覺得怪怪的,
剛好今天有一位會計師同學來上課,
特地請教她。
「現金1.5億,短期借款1.9億,應該可以周轉過去」??
這應該用非合併報表來看,而不是合併報表,
因為子公司的現金實際上不可能給母公司來用,
所以用合併報表分析償債能力是錯誤的。


From: weyzhiro 
發表於 2012-10-27 19:49

今年我有投資奇美電,原因很簡單,
因為他有郭董當富爸爸,即使他負債很高......


From: mikeon
發表於 2012-10-28 03:51

同學舉的奇美電剛好是個反證。
即便鴻海是富爸爸,
鴻海的股東願意讓鴻海去償還奇美電的負債嗎?
這違反股份制原則,
當股東頂多把投資金額賠光就算了,
竟然還要去分擔轉投資的負債,
這是個無底洞誰敢投資?
清楚顯示用合併報表的現金與負債去分析償債能力是錯誤的


Bruce 發表於 2013-8-7 13:44  

富爸爸投資法行不通
這個就是一個案例
爛公司就是風險高

奇力歇業,富爸爸群創欲冷眼旁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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